[索引号] 12610800MB2926341A/2024-0003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神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4-05-3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榆神工业区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十条措施
榆神工业区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十条措施
时间:2024-05-30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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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做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将过紧日子要求落细落实,增强财政保重点支出能力,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榆林市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十九条措施》,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严控一般公用经费。严控办公费,压减文件印刷、资料汇编等支出。倡导无纸化办公,除涉密文件外,原则上实行网上公文传送、报签管理,确需打印时,应采用双面打印;除档案存档外,原则上不彩印。加强办公用品、办公耗材使用管理,减少一次性消耗品使用。节约用水用电用能,做到人走灯灭,及时关闭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电子设备。严格执行国家空调温度控制标准。严控培训费,培训费支出只减不增。严格执行外出培训审批制度及培训费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培训规模、时限、开支范围及标准。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开展培训,大力推行干部选学、在职自学,提高培训效率。优先选择在市内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承办培训,确需到市外培训的,要加强培训管理,严禁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控差旅费,差旅费支出只减不增。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及费用标准。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减少现场出差。严控会议费,会议费支出较2023年压减5%。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模、会期和经费预算,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鼓励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召开线上会议,确需线下对接的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举行,并简化会议布置、合理安排会议时间,减少参会及陪会人员数量,不发放文件袋、笔记本、笔等各类办公用品,严禁发放会议礼品、纪念品,降低会议成本。

二、严控“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一次集中审批,并严格按照车辆编制和配备标准购置用车;尚能使用、未纳入年度更新计划的车辆不得更新。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不得超标准超规格接待,严格执行中省市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陪同人数。坚决取消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活动。审计部门对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三、严控委托业务费。委托业务费支出较2023年压减不低于10%。应由本单位直接履职的工作事项,一律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市场经济组织或购买服务性岗位完成。确需对外委托的业务,要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规定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以外事项,不得对外委托。从严控制广告宣传支出,坚持必须、实用、有度原则,杜绝过度宣传、低效宣传。

四、严控展会招商节庆活动费用。展会招商节庆等大型活动支出较2023年压减不低于10%。严禁铺张浪费举办会展、招商、论坛、节庆、推介会等活动,从严控制活动规模、会期和经费预算,未经财政部门审核,不得使用财政资金支付活动费用。市内举办的招商、会展等大型活动,原则上委托市级平台公司统一承办,做到材料设施循环利用,避免重复投资和损失浪费。

五、严控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费支出只减不增。加强办公用房等物业事项的精细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按照经济、适度原则,制定办公用房物业服务内容和费用定额标准,严格实行物业费总额控制,各部门单位物业管理费不得超预算总额。

六、严控公共设施建设及运行费用。科学合理地配置市政道路、广场等公用照明设施设备,大力倡导采用节能环保灯具,采取错时智能控制照明时段,并在现行配置安装路灯基盏标准、规模的基础上,按照节约高效、美观实用的原则,压缩照明设备规模,避免过度建设、过度亮化,切实降低建设运行成本。已建成的道路、广场及配置的路灯设施等,除损毁、扩建等特殊情况外,五年内不得进行维修改造。制定市政道路、广场运行维护费用定额标准,实行费用总额控制。严控公共绿化提升改造等支出,对现有栽种的苗木花卉原则上不进行大面积、整路段的移除更新,严禁大拆大整,盲目追求高大上。新建项目要因地制宜,多栽种耐旱节水、常青、易成活、养护成本低且适宜北方气候的苗木花卉,杜绝栽种名贵、养护成本费用高的品种。加强工程项目和苗木日常养护管理,避免重建设、轻管护、轻招采验收,严格采购、招投标和验收管理,除新建项目外,年度预算只安排日常养护经费。

七、严控编外人员管理。严把编外临聘人员关口,未经组织人事、财政部门核定,不得自行增加编外人员,列支相关费用。应由本单位正常履职的工作事项,一律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人员,变相增加财政负担。部门单位确需增加临聘人员的,原则上从现有人员中统筹调配,做到临聘人员只减不增,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八、加强资产配置及办公用房管理。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超数量配置资产,已达到报废期限但尚能使用的资产不得报废更新。建立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共享共用和盘活调剂机制。严格办公用房管理,严禁新建楼堂馆所,未经审批,不得新建、扩建、迁建、改建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购置、新增租赁办公用房,除必要的危房及老旧老化办公用房修缮、盘活存量闲置资产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五年之内维修改造过的办公场所、十年之内新建交付使用的办公场所不得进行维修改造,确需实施的,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同财政局和使用单位共同实地查勘提出意见,并报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按程序组织实施。严禁超标准装修、豪华装修,办公楼宇室内外建设及装修等原则上不得使用高档石材、板材等,办公家具及餐厨卫浴设施配置等不得使用高档品牌、名贵家具。

九、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强化事前论证和绩效评估,从严控制新上项目,坚持非必要不投资、非必要不建设。未按照“先评估、后决策”的原则履行咨询评估的不得立项,未落实资金来源不得进行招标。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实施,加强全流程管控,防止“超投资、超规模、超标准”建设。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和概预算调整,确需变更调整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变更调整程序,经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后予以办理,未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时一律不予认可。

十、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财政部门要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坚持精打细算、“非必要不花钱”的支出原则,坚决防止大手大脚花钱,做到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该花的钱花好、花在刀刃上。对于各部门长期沉淀闲置、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年底突击花的钱,要加大清收和统筹使用力度。严格结转结余资金使用,除人员刚性支出、项目质保金、重大项目工程决算及进度款项外,其他结转结余资金原则上全部收回财政,统筹用于“三保”等急需资金的领域。妥善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努力提升财政统筹保障能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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