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推动学习法律党章党规党纪常态化,根据工业区党工委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在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学习考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 题
学法规、强意识,扬正气、赞清廉。
二、考试对象
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三、考试时间
3月29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四、考试地点
各部门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办公室。
五、考试内容
《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榆林市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开发区机关人员“七禁止”“八不准”规范》等。
六、注意事项:
1、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9日上午8:50派人员到综合办公室(523)领取试卷,并于12:00前交卷。
2、严肃考场纪律,不得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本次考试不得缺考,如有特殊情况请假的将另行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内,党工委领导、纪工委监察局、综合办公室、人社局将进行实名制点到和现场巡查。
3、本次考试满分为100分,对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将予以通报。
榆神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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