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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浦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炭基催化剂项目(一期8万吨)征求意见稿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9/5/27 11:27:00作者:综合办公室来源:本站点击率:6038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号)的相关要求,对陕西浦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炭基催化剂项目(一期8万吨)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目的是为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炭基催化剂项目(一期8万吨)。

建设地点: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兴业路以西汇源大道以东。

建设单位:陕西浦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类型: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98.38亩,年产活性炭20万吨,其中一期8万吨,共3条生产线:1#生产线设计产能为5万吨/年的脱硫脱硝煤质活性炭产品;2#生产线设计产能为1万吨/年的压块破碎煤质活性炭,其中0.5万吨/年进行酸洗改性;3#生产线设计产能为2.0万吨/年的破碎煤质颗粒活性炭产品,其中0.2万吨/年进行催化改性。同步配套基础设施、场内综合办公楼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2019年5月7日,陕西浦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踏勘,根据当地环境特征和项目工艺特点,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做了初步的识别和筛选,确定了评价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评价重点及方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作了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等,编制完成了《年产20万吨炭基催化剂项目(一期8万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链接查阅《年产20万吨炭基催化剂项目(一期8万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查阅纸版环评报告书:年产20万吨炭基催化剂项目初稿(一期8万吨).pdf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时间

对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征求在清水工业园及该园区10公里范围内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该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评结论有建议和意见,可填写以下链接中的公众意见表:年产20万吨炭基催化剂项目(一期8万吨)-公参意见调查表.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根据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回馈建议和意见,以供今后报告修订时参考:

建设单位:陕西浦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屈彦斌13572671111  电子邮箱quyb@purestar.com.cn

环评单位: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0912-3861608

接收意见邮箱:11508448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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