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根据《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总结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规范开展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7〕2010号),确定榆神工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等89个项目,作为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榆神工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经过近4个月的努力,最终获得国家层面的批复,为园区后续推进电力改革,打造低电价区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