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第39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满足消费升级新需求,全面促进畅通消费,助力经济社会发展,3月17日,榆林经开区工商分局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宣传组分别前往陕煤榆林化学公司工地商业街、西湾煤矿商业区等开展宣传活动。执法人员现场为消费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放心消费法律法规选编》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在消费维权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工商分局共设立宣传站3个,流动宣传组1个,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悬挂横幅5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待咨询200余人次。通过本次“3·15”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加强了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了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文:武焕军 图:李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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