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神工业区工会工作委员会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索引号 01/2016-197 发布机构 综合办公室
文号 信息分类 应急管理
关键字 发布时间 2016/8/16 9:51:00
名称 榆神工业区工会工作委员会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榆神工业区工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及时、高效、妥善处理涉及全区职工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特制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基本原则。一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工业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根据重大事件的性质、规模、影响,全区工会系统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快速、有效、稳妥地做好工会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二是依法处置,切实维权。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市、管委会相关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做到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预防为主,及时处置。健全劳动争议预警预报制度,对因劳动争议引发的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早报告,努力将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组织指挥系统。工会设立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工会主任担任组长,开发区和企事业工会主席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室。各工会应成立相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接受工业区工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负责对应职责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工作。同时工业区工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应加强与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的工作联系,及时通报有关突发事件信息,联系处理相关事件。

三、建立预警机制。全区各级工会要及时监测、收集、汇总、评估、分析劳资纠纷信息,视情况上报、发布预警信息。要定期全面排查群体性劳资纠纷隐患,建立重点监督企业、重大隐患名单,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工会报告相关情况。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工会要迅速查明情况,将职工身份、人数、主要诉求等基本情况立即报告县总工会,不得迟报、瞒报、漏报或误报。

四、应急响应。突发事件发生时,事发单位工会和上一级工会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出面接待,维持秩序,做好解释、调解、劝导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同时要立即向同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报告情况,认真执行上级的工作意见。并将事件有关情况和先期处置措施按规定迅速、准确上报至工业区工会。工业区工会收到上报信息后应立即核实情况,按事件级别,及时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根据职责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现场指挥部应指定专人负责联络,保持与各级政府、工业区工会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联系,随时通报事态发展情况。

五、后期处置。工业区工会和各基层工会应在事态稳定后,及时提供相应法律援助、参与调查处理、组织慰问、宣讲政策、安抚职工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榆神工业区工会制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雨酬谋,目的是建立健全组织严密、指挥有序、职责明确、反应快速、处置果断的应急管理机制,为保障广大职工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平稳发展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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