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索引号 01/2020-456 发布机构 经济发展局
文号 信息分类 办事指南
关键字 发布时间 2020/5/9 9:01:00
名称 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实施主体

榆神工业区经济发展

法定期限

受理(2日)--审查(4日)--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待定)--决定是否批复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可以在线申报

咨询电话

0912-8493881

是否收费

监督投诉电话

0912-8493880

办事对象

申报项目建设单位

受理地点

神木市大保当镇清水工业园管委会办公楼

受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300-16: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条件

审批: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的项目;

核准:不使用政府投资,且列入《陕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企业投资项目;

备案:企业投资《陕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之外的,不使用政府投资,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4]50号)、榆林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意见(榆政发[2005]3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 国办发(2007)64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1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榆政办发[2008]22号) 和《榆林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榆政发[2007]4号)

办理材料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申请报告一份、项目建议书一份、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初步设计一份、用地初审意见、规划部门意见;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备案申请报告一份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一份、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一份、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项目选址意见、依法先行取得的有关许可文件;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一份、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意见。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供申报资料--业务科室审核--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关要求,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知申请人是否批复


版权所有:榆神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清水工业园 电话:0912-8493880 传真:0912-8493800 邮编:719319

陕ICP备19007842号 网站标识码:6108000032  网站地图  本站支持IPv6

陕公网安备 61082102000079号

网站访问量: 您是第647262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