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宪法修正案颁布后的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法、用法、守法。根据《中共榆林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榆林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榆法治办发〔2018〕9号文件要求,我区邀请市委党校老师作宣讲报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时间
2018年12月4日上午9:30。
二、报告地点
管委会8楼大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部门全体干部,各派驻分局、企事业单位科级以上(包括科级)领导干部。
四、其他事项
1、请纪工委(监察局)、人社局配合完成管委会各部门考勤工作。
2、各派驻分局、企事业单位于12月3日下班前将参学人员名单报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姜静波
联系电话:0912-8493880
榆神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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