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神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2018-380 发布机构 综合办公室
文号 榆神区委办发〔2018〕20号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关键字 发布时间 2018/11/28 15:15:00
名称 榆神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宪法修正案颁布后的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法、用法、守法。根据《中共榆林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榆林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榆法治办发〔2018〕9号文件要求,我区邀请市委党校老师作宣讲报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时间

2018年12月4日上午9:30。

二、报告地点

管委会8楼大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部门全体干部,各派驻分局、企事业单位科级以上(包括科级)领导干部。

四、其他事项

1、请纪工委(监察局)、人社局配合完成管委会各部门考勤工作。

2、各派驻分局、企事业单位于12月3日下班前将参学人员名单报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姜静波

联系电话:0912-8493880

 

 

 

                                    榆神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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