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神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 印发《榆神工业区2019年创建中国宜居 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2019-442 发布机构 综合办公室
文号 榆神区委发〔2019〕26号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关键字 发布时间 2019/5/13 10:05:00
名称 榆神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 印发《榆神工业区2019年创建中国宜居 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榆神工业区2019年创建中国宜居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榆神工业区2019年创建中国宜居城市实施方案》

 

                                                      中共榆神工业区工作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


榆神工业区2019年创建中国宜居城市实施方案


榆林市2016年正式启动创建中国宜居城市,经过3年的努力初见成效。榆林中心城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的建议,确定了2019年预验收的20项刚性重点指标项目、2020年6月份前验收的16项刚性重点指标项目与其他一般项目一同验收;同时,榆林市中心城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还给各创宜相关部门单位下达了2019年具体工作任务,为高效、圆满地完成涉及我区的工作任务,落实《榆林中心城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榆林市宜居城市验收项目实施方案》(榆创领发〔2019〕6号)和《榆林中心城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榆林市2019年创建中国宜居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榆创领发〔201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全国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指导,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开展宜居城市创建活动为抓手,通过推进项目建设、推动移民安置、强化招商宣传、加强生态治理、创新安全环保管理方式,使我区沿着规划起点高、发展潜力大、安全有保障、环境承载力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方向发展,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为榆林市宜居城市顺利通过验收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配合市水利局完成黄河东线引水工程软件资料收集工作,确保2019年6月份20项刚性重点指标项目顺利通过预验收;全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工业旅游项目工程、居者有其屋工程三项一般性工程,确保2020年上半年榆林市宜居城市创建任务顺利完成。

三、工作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宜居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并细化工作职责和责任。制定创建宜居城市的计划、目标和任务。建立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沟通与合作的工作机制。明晰各部门的责任和任务,检查监督实施情况,紧紧围绕我区2019年创建中国宜居城市工作任务的目标,全面完成任务。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任务能扎实开展、有序推进、按时完成,成立榆神工业区创建中国宜居城市领导小组,管委会副主任万玉林同志任组长,副组长由管委会副主任王晓雄同志、马飞同志担任;成员包括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环保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安监局、农林水利局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元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起草实施方案、收集档案资料、开展相关宣传、制定各阶段任务计划、协调联络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全年工作情况。

五、任务分解

按照《榆林市2019年创建中国宜居城市工作任务》要求,结合我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职能,现将各主要任务分解如下:

(一)宣传发动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榆林“宜居林”认养活动(5分)。此项工作由规划建设局牵头,工业区创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二)将创建中国宜居城市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3人)。此项工作由规划建设局负责。

(三)收集、整理今明两年创宜项目验收资料,及时报送至牵头部门和市城市创建工作协调服务中心(5分)。此项工作由规划建设局负责。

(四)制定年度创宜工作安排意见,动员本部门单位职工及其家属积极参与创宜工作(4分)。此项工作由规划建设局牵头,工业区创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五)同步推进创建中国宜居城市研究成果中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其他任务。完成创建宜居城市领导小组下达的其它任务(3分)。此项工作由规划建设局牵头,工业区创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六)完成辖区企业职工和移民的安置工作,使居者有其屋(10分)。由经济发展局牵头负责企业职工后勤基地项目,社会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园区周围村组移民安置项目,工业区创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七)协助辖区内煤矿企业做好兰炭拓展外部市场工作(10分)。此项工作由经济发展局牵头,工业区创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八)落实工业旅游项目规划建设工程任务(15分)。此项工作由综合办公室牵头,总工办、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配合。

(九)落实辖区所有工业企业减排、中水回用工作责任(15分)。此项工作由环保局牵头,经济发展局配合。

(十)完善煤矿和能源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安排相关企业做好应急演练工作(10分)。此项工作由安监局牵头,工业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十一)推进榆林市能源博物馆建设项目(2020年验收项目)(10分)。此项工作由规划建设局牵头,工业区创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十二)制定辖区落实关闭煤矿的生态修复计划,要求对开采后关闭的煤矿的矿区生态修复(10分)。此上述工作由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工业区创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对照上述任务分解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对照各自任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并参与共创共建活动。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10日-12月31日)。组织申报,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面、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三)自查阶段。工业区创建办将组织督查小组,按月检查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四)组织验收考核阶段。加强与市创建办对接,精心组织验收考核工作,考核标准参照本方案“任务分解”要求进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创建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开展工作,同时指定创建工作信息报送人员。

(二)细化责任,狠抓落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时限,强化工作措施,将每项指标落实到人、到岗,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如期完成。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创建宜居城市的目标任务,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创建局面。

(四)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工业区创建办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对重点难点问题,要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限期解决。对照任务严格考核,对态度不积极、工作不主动、创建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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