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和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
索引号 01/2020-449 发布机构 规划建设局
文号 信息分类 办事指南
关键字 发布时间 2020/3/5 14:58:00
名称 燃气经营和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

实施主体

榆神工业区规划建设局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可以在线申报

咨询电话

0912-8493810

是否收费

监督投诉电话

0912-8493880

办事对象

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

受理地点

神木市大保当镇清水工业园管委会办公楼

受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2:30-16: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条件

 经营许可:

1、燃气设施建设项目符合榆林市城镇燃气发展规划,取得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经营授权文件或特许经营协议书;

2、建设手续齐全,且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3、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储存、输配、充装、抽残等设施及设备;

4、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5、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通过燃气安全和管理专业知识培训;

6、负责燃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燃气设施设备故障或者事故抢险抢修的一线操作人员,必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7、有与燃气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标准如下:(1)供气规模100万户(含100万户)以上的管道燃气企业,必须有燃气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师以上职称不少于40人(高级职称10人);(2)供气规模50万户(含50万户)以上100万户以下的管道燃气企业,必须有燃气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工程师以上职称不少于30人(高级职称6人);(3)供气规模30万户(含30万户)以上50万户以下的管道燃气企业,必须有燃气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工程师以上职称不少于20人(高级职称4人);(4)供气规模10万户以上(含10万户)30万户以下的管道燃气企业,必须有燃气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工程师以上职称不少于15人(高级职称3人);(5)供气规模5万户以上(含5万户)10万户以下的管道燃气企业,必须有燃气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师以上职称不少于10人(高级职称1人);(6)供气规模2万户以上(含2万户)5万户以下的管道燃气企业,必须有燃气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工程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高级职称1人);(7)供气规模2万户以下的管道燃气企业,必须有燃气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工程师以上职称不少于2人;(8)CNG加气母站经营企业必须有燃气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从事燃气行业满3年并取得燃气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9)LNG加气站、CNG加气标准站、加气子站经营企业必须有燃气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不少于4人;

8、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具备专业技能的抢险抢修人员、抢险抢修设备以及相应的设施检测手段和设备;

9、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经营管理制度和燃气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维修许可:

1、有固定的与安装维修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

2、有专业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检测设备;

3、有与安装维修规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安装维修人员,要求有2名以上初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其中燃气或相关专业的人员不少于1名,6名以上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安装维修作业人员;

4、有质量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设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第十五条 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2007年7月28日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2015年5月28日修正本)

第十六条 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固定的与安装维修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二)有专业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检测设备;(三)有与安装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四)有质量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办理材料

经营许可:

1、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doc(一式两份);

2、企业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验资证明(五十万元以上)和企业章程复印件各1份;

3、供气合同或气源配给文件,燃气储存、输配、充装、抽残等设施设备认证文件的复印件各1份;

4、经营场所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1份;

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的复印件1份;

6、《陕西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所列工程技术、经营管理人员学历证、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的复印件1份;

7、《陕西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所列的中级以上技术工人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的复印件1份;

8、抢修设备证明复印件1份;

9、安全管理措施和燃气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复印近1份。所有资料装订成册与原件一并提供。

维修许可:

1、《陕西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验资证明(五十万元以上)和企业章程复印件1份;

3、供气合同或气源配给文件,燃气储存、输配、充装、抽残等设施设备认证文件的复印件1份;

4、经营场所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1份;

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的复印件1份;

6、《陕西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申请表》所列工程技术、经营管理人员学历证、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的复印件1份;

7、《陕西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申请表》所列的中级以上技术工人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的复印件1份;

8、抢修设备证明复印件1份;

9、安全管理措施和燃气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复印件1份。所有资料装订成册与原件一并提供。

办理流程


版权所有:榆神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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